为建立以质、量为导向的科研管理体系,完善学术评价机制,强化科研贡献与报酬的有机组合,持续提高我院学术研究质量和科研整体水平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科研考核对象为教学部门现职在岗的、具有教师系列、教学管理研究系列中、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政工系列中、高级职称的一线辅导员。
科研奖励对象为署名“www.manbetx555.com
”、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最终实物成果的现职在岗的所有职工;实施奖励时离退休及已调离人员不予奖励。
二、适用方式
科研考核采用学分和单项经费配套、成果奖励相结合的方式。科研学分只用于核算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的依据;对纵向项目采用经费配套的方式;对核心期刊刊发的论文等科研成果采用单项成果奖励的方式。
三、考核内容
科研考核内容包括通过鉴定的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、获奖成果等。
四、考核标准
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标准(学分)
专业技术职称 |
年度考核标准 |
高级 |
80 |
中级 |
40 |
科研工作量调整系数
人员类别 |
系数 |
科研机构研究人员(脱产连续研究时间为12个月以上) |
2.0 |
科研团队研究人员 |
1.5 |
办公室、专业教研室正(副)主任、教学秘书、一线辅导员 |
0.7 |
五、六级管理岗位人员 |
0.5 |
除上述以外的专任教师 |
1.0 |
五、量化标准
科研项目量化标准
类别 |
级 别 |
学分/项 |
重点 |
一般 |
纵
向
项
目 |
国家级 |
800 |
700 |
省部级 |
600 |
500 |
委局级 |
400 |
300 |
院 级 |
200 |
100 |
调研课题 |
100 |
横
向
项
目 |
量化内容 |
分值/项 |
到账经费为20万元以上(含 20 万元),鉴定结项 |
600 |
到账经费为10万元-20 万元(含 10 万元),鉴定结项 |
400 |
到账经费为5万元-10 万元(含 5 万元),鉴定结项 |
300 |
到账经费为5万元-10 万元(含 5 万元),鉴定结项 |
200 |
到账经费为1-5万元(含1万元),鉴定结项 |
150 |
到账经费为1万元以下,鉴定结项 |
100 |
科研成果量化标准
期
刊 |
类 别 |
学分/项 |
SCI、EI、ISTP(ISSHP)、ISR刊发论文 |
200 |
核心期刊、重要学术期刊 |
100 |
一般期刊 |
40 |
期刊增刊 |
20 |
报
纸 |
国家级 |
100 |
省部级 |
50 |
学术会议论文 |
国际学术会议 |
150 |
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 |
100 |
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 |
60 |
论文集 |
20 |
学术专著(15万字以上) |
10分/万字 |
译著(15万字以上) |
7分/万字 |
|
|
|
|
获奖科研成果量化标准
级 别 |
等级 |
学分/项 |
国家级 |
特等奖 |
800 |
一等奖 |
600 |
二等奖 |
400 |
三等奖 |
300 |
省部级 |
特等奖 |
400 |
一等奖 |
300 |
二等奖 |
200 |
三等奖 |
100 |
委局级 |
一等奖 |
100 |
二等奖 |
60 |
三等奖 |
20 |
权重赋分标准
成员数
成员顺位 |
1人 |
2人 |
3人 |
4人 |
5人 |
6人 |
7人 |
8人 |
主持/负责人 |
1 |
0.6 |
0.5 |
0.4 |
0.3 |
0.3 |
0.25 |
0.25 |
第一完成人 |
— |
0.4 |
0.3 |
0.3 |
0.25 |
0.25 |
0.2 |
0.15 |
第二完成人 |
— |
— |
0.2 |
0.2 |
0.2 |
0.2 |
0.15 |
0.15 |
第三完成人 |
— |
— |
— |
0.1 |
0.15 |
0.1 |
0.15 |
0.15 |
第四完成人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0.1 |
0.1 |
0.1 |
0.1 |
第五完成人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0.05 |
0.1 |
0.1 |
第六完成人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0.05 |
0.05 |
第七完成人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— |
0.05 |
六、考核程序
(一)考核申报
1.科研处于每年12月中旬发统计、考核通知,并做好协调、咨询、督促工作。
2.考核对象填制“www.manbetx555.com
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表”,据实自评计分,与原件和/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所在部门。
3.各相关部门对“考核表”、原件和/或证明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,编制“www.manbetx555.com
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汇总表”和“www.manbetx555.com
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分类报表”,加盖部门公章后报科研处。
(二)考核审核
1.科研处组织对“考核表”、“汇总表”、“统计分类报表”进行比对审核,并组织对原件和/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实地审核,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。
2.经审核无误后,由科研处编制“www.manbetx555.com
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”和“www.manbetx555.com
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分类汇总表”。
3.科研处根据科研成果统计结果,核算教学部门科研总学分,编制“www.manbetx555.com
年度科研学分汇总表”。
(三)考核奖励
1.考核对象完成最终成果时,科研处审核无误后,按项目配套经费资助、院级项目经费资助和成果奖励标准办理相关事宜。
项目配套经费资助标准
级别 |
有下拨经费的项目 |
无下拨经费的项目 |
配套比例 |
最高限额(万元) |
配套比例 |
最高限额(万元) |
国家级 |
1:3 |
30 |
1:2 |
10 |
省部级 |
1:2 |
8 |
1:1 |
2 |
委局级 |
1:1 |
2 |
1:0.5 |
0.5 |
院级项目经费资助标准
类 别 |
资助额(元/项) |
重 点 |
1000 |
一 般 |
500 |
成果奖励标准
类 别 |
奖励额 |
SCI、EI、ISTP(ISSHP)、ISR刊发论文 |
3000元/篇 |
核心期刊、重要学术期刊刊发论文 |
1500元/篇 |
国家级报纸刊发论文 |
800元/篇 |
省部级报纸刊发论文 |
300元/篇 |
学术专著(15万字以上) |
300元/万字;最高限额10000元 |
译著(15万字以上) |
150元/万字;最高限额6000元 |
2.学院设立项目资助经费结余奖,提取结余经费的30%用于奖励项目团队,余下的70%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可作为本人主持的其他课题的科研经费使用,超过三年由科研处统筹使用。
3.学院设立科研基金,由科研处依据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统筹使用。
(四)考核惩罚
1.考核对象一年未完成年度科研规定学分时,科研处督促部门予以内部警告,一年内不受理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。
2.考核对象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科研规定学分时,科研处予以公示警告,一年内不受理主持和参与委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,并作为职称申报评定时科研评分的参考依据。
3.考核对象连续三年未完成年度科研规定学分时,科研处予以公示警告,一年内不受理主持和参与各级别科研项目的申报,并作为职称申报评定时科研评分一票否决的参考依据。
4.科研考核的结果,科研处编制报告上报学院,按照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实施方式
1.由科研处编制“经费资助报告”,经批准后,纳入项目经费专用账户。
2.科研项目通过鉴定、成果形成实物后即可申报资助或奖励,项目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填报“科研资助、奖励申请表”并附相关材料;科研处对“申请表”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并签署意见。
3.项目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填写“科研经费核报单”或“领取单”, 由科研处核定,经批准后到财务处办理相关事宜。
4.项目经费结余时,科研处编制“项目结余经费奖励报告”,经批准后,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相关事宜。
5.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使用余下的项目结余经费时,由科研处按照配套经费资助标准和项目经费资助标准核定额度,编入“经费资助报告”, 经批准后,纳入项目经费专用账户。
6.科研考核结束后,由科研处编制“科研基金报告”, 经批准后实施。
八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九、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。